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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异地就医,是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运城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
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能够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费用怎么结算?本期社会保障版就此采访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为您解读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什么是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称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
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含转诊登记备案);
?社保卡在参保地已激活;
?社保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至少使用过1次;
?社保卡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过出省检测;
?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医院医院。
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是什么?
?转诊备案(指异地转诊人员)。医院办理转诊审批,通过后,由医院医保科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转诊登记。
?异地就医备案(指所有异地就医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窗口备案、电话备案或手机下载安装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