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四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淑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年3月17日政协第十四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王淑娟、李毅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李玉鹏、潘广飞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王文斌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王海华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张志强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幸笛枫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袁卫刚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骁骏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杜海柱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贾环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贺引钏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周志芳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至年2月);
李富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永红、王昕云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齐春林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马莉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侯耀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静芸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王贵斌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闫丽丽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至年8月);
张瑞峰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侯伟英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郑海霞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三生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刘辉、贾月有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徐华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田久东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俊杰同志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畅志刚同志的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大成同志的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玲玲同志的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三生、齐春林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王静芸同志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勇恒同志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年3月1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红波为运城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平安为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明为运城市教育局局长;
白根虎为运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宗泽为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春安为运城市公安局局长;
陈汪利为运城市民政局局长;
闫晓刚为运城市司法局局长;
廉宏为运城市财政局局长;
李旸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卫廷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高云为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高堂为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薛玉马为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耀民为运城市水务局局长;
苏丽红为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荆富功为运城市商务局局长;
陈小光为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高萍为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安奇为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晓军为运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继宏为运城市审计局局长;
杨云英为运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王飞为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爱民为运城市体育局局长;
王涑波为运城市统计局局长;
赵自成为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建斌为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涛为运城市信访局局长;
钟立伟为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贺红生为运城市能源局局长;
付刚为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曹广峰为运城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原任上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未提名本次会议任命的,即予免职。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年3月1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博文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效伟、高军武、米岩、胡东革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年3月17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晓霞为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原标题:《太原、运城两市最新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