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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2021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开始征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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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姚孟办事处姚孟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大禹街以南、解放路以东、吾悦广场以西,姚孟办事处姚孟村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志勇景晓斌)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办事处西留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圣惠路关公像以西、大渠路以北、运风路以南,北城办事处西留村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张志勇)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大渠办事处羊驮寺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解放路以西、后稷街以南,大渠办事处羊驮寺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景晓斌)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办事处南街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安邑西路以北、南街村以南,安邑办事处南街村集体土地约1.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景晓斌)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北城办事处东留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棉西路以东、涑水街以北,北城办事处东留村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张志勇)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办事处周家坡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周西路以东、盐湖大道以南,安邑办事处周家坡村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张志勇)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办事处庙村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周西路以东、盐湖大道以南,安邑办事处庙村集体土地约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张志勇)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运政征告字[](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乡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经运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运城市盐湖区安邑办事处东阜村委会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运城市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周西路以东、盐湖大道以南,安邑办事处东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告时间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东哲张志勇)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从年6月8日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会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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