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TUhjnbcbe - 2021/7/20 8:31:00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9号)和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决定废止《运城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农发〔〕号)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运农发〔〕31号),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年3月22日

长按

1
查看完整版本: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