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接运城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县张某、薛某与绛县无症状感染者王某同乘南宁到运城ZH航班于年1月13日22:40到运城张孝机场后,张某乘自家车、薛某乘出租车返稷,由于该二人在稷山境内活动范围比较广泛,现将其活动轨迹予以公布:
张某:年1月18日13:00—15:00左右在步行街客都服饰城和明珠商城购物。薛某:年1月14日9:00—10:00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年1月15日15:00—18:00左右在步行街女人花内衣店、海澜之家、家家乐超市二楼服装店、海世界楼下好运来蛋糕店购物;年1月17日18:30—19:30在稷峰西街稷佳禾饭店与朋友一起吃饭;年1月19日14:40—15:00在振兴路犬伤门诊;15:00—17:00在稷圣路中国移动公司华为手机专柜。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健康,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如果您与该两名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段有过密切接触,请立即到所属村(社区)报备;并在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如果结果呈阴性,认真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2、若本人及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请大家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旦有疫情发生,我们会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
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院发热门诊—稷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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